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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服务费等10项专业服务收费标准下月放开

发布日期:2014-08-19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实习生赵玲)昨日,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宣布从8月1日起,将专利代理服务费等10项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放开,其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之前的相关收费标准予以废止。

这10项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包括,专利代理服务费、报关服务费、自愿性产品认证费、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费、航危天气通报服务费、煤炭地质勘探费、金银饰品委托检验费、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费、涉外收养服务费、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费。

省物价局表示,放开上述收费标准后,如遇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服务热线投诉咨询。

(责任编辑 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