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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百折不饶的创业精英

发布日期:20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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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吊尾村的绿泉农业产业园,就会看到一排排标准的钢结构蔬菜大棚。人们在感叹武汉绿泉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峰惊人创举之时,更叹服他带领的团队所走过的艰辛创业之路。

凝聚团队力量构创业新蓝图

1995 年7 月,大学毕业后,林峰找了几个和他一样富有激情具有梦想的年青人一起创业,先后创办了武汉阳光购物中心、湖北鑫阳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绿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十年磨一剑”,无数次的摔打,艰辛和磨难,铸造了林峰及团队坚忍不拔的性格,这把出鞘的剑,也磨炼得更加锋利。

如何选择新的项目,寻找新的发展,作为创业领头人的林峰始终在寻思苦想,他开始关注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关注农业规模经营的范例。从中他悟出了一个道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才是农业产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治本之策。沉思后,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林峰脑海的萌发,他要利用自己多年从商的实践历练,创办农业企业。

当公司决定投资农业时,遭到管理团队部分人的反对,他们认为农业企业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的特点,林峰经过多次沟通,描述了目前农业的政策以及发展情景和趋势,最后团队一致同意创办绿泉农业公司。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走“设施现代化,种植规模化,品种精细化,生产标准化,加工系列化,销售配送化”的路子,搭建农业产业化园区平台,利用这个平台实现人生的再创业。

齐心协力解决整村土地流转

思路明确,决心已下,说干就干,雷厉风行,这是林峰及其团队从商多年形成的风格。当务之急是通过土地流转落实农业产业园区的基地,因为土地是农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根源和抓手。经过实地考察和专家论证,吊尾村有土地2068 亩,不仅地域平整连片,而且土质肥沃,是建蔬菜园区的理想基地。但是,整村土地流转并非易事,全村上千户,做通每户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部分农民由于恋土情结,小农经济意识较重,对土地流转仍然存在较多顾虑。怕丧失土地经营权,缺少就业门路;怕流出的土地收益难兑现,无生活保障;怕承包土地政策变,失去赖以生存之本。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走村串户,上门做细致的工作,终于与全体村民达到一致意见。但接下来在谈判流转土地的租金上又陷入僵局,好事多磨,经过磋商最终达到协议,全村2068亩土地流转得以圆满解决,开创了武汉市全村土地整体流转的先河。

规范经营创现代都市新农业

隔行如隔山,农业对于他们来说是新行业。林峰辗转反侧,思考着公司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计划。他马上搭建公司管理机构,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拟定规范的工作流程,聘请专业人才,筹措资金,兴建办公楼、宿舍楼、加工厂房、创建标准园区,联系销售渠道。他要抢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这些基础工作,力争2011年开始种植蔬菜上市。

在公司管理机构的建立上,除从跟随林峰经商打拼多年的团队中抽调精兵强将外,还从大专院校和农科院请来了一批管理人才和专家顾问,组成了精明强干的管理团队,为公司的快速启动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1年3月,公司依法对50亩地进行设施农业建设,先期对农民进行补偿,一期投资三千万元的10000㎡的蔬菜加工厂房、1000㎡的员工宿舍、1000㎡的办公楼,并于2012年5月完工。

2012年7月,公司接到主管部门的通知,推荐公司作为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的承办企业。公司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认为这是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能力,创建公司品牌的有利契机。当即决定,成立标准园创建领导小组,聘请技术专家指导,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标准园区创建的各项要求,逐项落实。11月下旬,公司顺利通过了部级标准园验收小组的严格考核,成为全区唯一的合格标准蔬菜产业园区。

经过两年的艰苦创业,公司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加强,吊尾村的农民也逐步吸收为公司的员工,农民的收入较流转前有明显提高。实现了“土地增效,农民增收,企业增利”的目标。2011年底公司被新洲区政府评选为“科普示范基地”;2012年4月公司被武汉市政府授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目前,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但绿泉人却并不为此满足。他们深知创业只是刚刚起步,公司十年规划目标已经制订,种植基地将扩大到万亩,年实现加工农产品十万吨,市场交易达到二十万吨,年销售超10亿元以上,实现年利润5000万元,农民工人均年增加5000元以上,建立销售终端——净菜超市3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