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家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
湖北企业家

本期杂志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政策法规

湖北确定首批市县级政府行政审批目录

发布日期:2014-12-16

湖北日报讯 (记者蔡朝阳)昨日上午,省长王国生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等工作,决定出台湖北省市(州)、县(市、区)级行政审批通用目录,进一步规范市(州)、县(市、区)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设置,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单一追求审批项目减少向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转变。王国生强调,市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和延续,全省各市县要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配套,强化监督,确保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落到实处。

  会议讨论了《湖北省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和《湖北省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决定印发首批调整市县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其中涉及市(州)41个部门266项,涉及县(市、区)35个部门230项。

  会议强调,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身革命,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是今后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重要依据,要通过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一要在提高审批事项质量上下功夫。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不能做样子、只看数字,更不能明减暗不减、放虚不放实。要聚焦地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梳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确保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能够接得住、管得好。要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推行审批权与监管权分离,处理好上下业务部门的管理对应关系。二要在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上求突破。推进管理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创新,靠创新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营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创新和规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打造公开便捷服务平台,构建激发企业活力的长效机制。三要在真正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上见实效。要把简政放权落实到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最后一公里”,落实到基层的各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服务窗口,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真正让群众受益。要顺应形势发展变化和群众需求,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微调,让政府服务更高效、人民群众更满意。

  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预算工作的汇报。会议强调,明年是新《预算法》施行第一年,要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创新体制机制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多以产业基金、股权投资、项目资本金等方式,在引财撬财、调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发展建设方面创新突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要厘清各级政府支出责任,集中财力支持关系全省经济社会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特别是要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满足群众迫切需要。严格按制度规章和程序办事,提高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的科学性、规范性,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协调运转的管理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重大民生工程项目、人民调解和参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