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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布局三农 “互联网+”撬动武汉都市农业大市场

发布日期:2015-09-11

早晨8点,华南海鲜大市场冻品经销商许光在网上浏览“集配号”的页面开始下单,下午2点左右商家就直接送上门。

“相比以前的电话下单,沟通砍价,不仅浪费时间,还容易出现送货差错。现在好了,只用网上下单,只等送货上门。方便、快捷、省心还便宜。”许光笑着说。

“‘互联网+农业电商’正在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农户涌入其中,这将有效推动农业产业化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变传统的农业交易方式,最终实现地球村。”武汉市农委负责人这样说道。

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武汉市涉农电商企业发展到近100家。其中,线上交易额过亿元的有周黑鸭、良中行、良品铺子等,线上交易额过千万的有家事易、金龙湖等;线上交易额过百万的有三镇食品、荷香源等。今年7月,武汉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将该市打造成为全国“互联网+农业”示范城市。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会运用的企业,如虎添翼,通过互联网抢占市场。而不会用的企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订单在萎缩。

同样是销售土鸡,在四川就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案例。

今年年初,在四川广元市剑阁县曾经流传一句话:“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联手拯救土鸡产业”。原来,这是县里发起爱心认购土鸡的倡议,原因是该县经营土鸡的企业出现了严重资金短缺问题。

相反,去年依靠父母支持和在学校打工积攒的钱,放弃考研与出国的一对大学生情侣在德阳中江县富兴镇山里投资50多万元,承包了一个约50亩的小农场,开始养鸡创业。3个月的销售额已达到50多万元,利润约10多万元。他们的做法是不断扩大微信朋友圈营销,同时在集市宣传,在超市展览,“线上线下,双管齐下”。

可见,有没有“互联网思维”是成败的关键。“互联网+”对经济最大的影响在于降低交易费用,实现精准营销,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流、仓储、销售、消费成本。

在电商大世界中,农业电商首当其冲。农业电商可以满足城市消费者对农副产品“快、准、小”的需求,一批“淘宝村”功不可没。

在“淘宝村”之后,现在出现了“淘宝县”。去年12月,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政府与浙江遂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全县今年甜柿、板栗在线预定均已超过5万单,网络平台销售收入已过亿元。

不管是“淘宝村”还是“淘宝县”,“互联网+”让农副产品插上了翅膀,也让我们看到了破解“三农”难题的希望。

近年来,以“BAT”为首的互联网企业,引领电商在中国呈现爆发性增长,作为最古老的产业——农业电商取得长足发展。

按照平台模式分类,农业电商主要包括B2B(农业企业之间)、B2C(农业企业和消费者或农户之间)、C2C(消费者或农户与消费者之间)、O2O(线上线下的结合)等模式。

其中,农业O2O是当前最热的发展模式,从农产品、休闲农业到农业金融、农业服务,无不推崇该模式,引起了社会资本的追捧。

农业电子商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负责人、武汉东湖学院农业电子商务专家曹晟介绍,随着电商环境的成熟发展,农业电商也表现出了迅猛的发展势头。2013年,天猫、淘宝平台上农产品异常畅销,仅阿里平台上经营农产品的商家达39.04万个,农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12.15%。

去年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2.3万亿元,引起各级政府愈发重视农产品电子商务。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电商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指出,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是建设智慧农业的关键环节,其最重要的价值是对整个产业链的改造,倒逼农业的标准化,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据悉,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各级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今年,农业部将积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大的电商平台进行对接,其中经营主体至少会选择1000家以上。

江城农业电商迎来发展良机

武汉企业向来敢为人先。2013年是农产品电子商务井喷的一年,在此之前,我市有不少企业涉足其中,通过电子商务渠道销售额达到千万。

市农委介绍,目前,我市有近100家农业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涌现出一大批比较成熟、有一定代表性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如武汉家事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武汉良品铺子有限公司、裕农商城、楚商商城、武汉福达食用油调料有限公司等。

据初步统计,2014年,我市全年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50亿元。其中,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周黑鸭年总销售额达8.9亿元,通过电子商务渠道销售的占50%以上。良品铺子线上线下销售总额25亿元,电商销售4.5亿元。

武汉农业电商网上交易的农产品,涵盖了新鲜蔬菜(水果)、零食坚果、茶冲饮、粮油干货、肉类、水产等六大类,其中新鲜蔬菜(水果)交易额最大,约占全市农产品网上零售交易总额的1/4。

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尽管起步较晚,但依然呈现出“百花争艳,百家争鸣”的良好发展态势。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不断发展,我市涉农企业运用电子商务销售初步形成了以自建网站、与淘宝网、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合作、商务平台自营以及与物流公司合作等模式为基础,以大型超市、涉农企业、合作社、基地和小型加工厂,以及大学生村官个体网商等为主体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

武汉农企抢滩电商蓝海

打通农村流通“最后一公里”,是所有电商企业亟待破解的难题。今年,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意见》,随着新政的逐步落实,将打通整个农村流通的脉络,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

未来2—3年,我市将逐步构建村级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网络。借鉴浙江“遂昌模式”和河南“益农社模式”,建立区级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以村级超市、农资店等为主体,整合村邮站、村级综合服务社、村支部等村级服务站点资源,在90%以上行政村设立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开展农产品代销、生活用品代购、代缴费、小额金融、公共管理和信息服务等。

农产品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制约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我市积极开展农业互联网人才培训和创新孵化。正在建设未来家园等一批区级农业电商孵化基地,将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等经营主体,进行农业互联网应用、电子商务和创新孵化相关知识的培训。

同时,我市还将大力培育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加大对本土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鼓励和引导涉农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销售, 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编码管理、包装标志、仓储、冷链、物流等环节的应用,实现农产品及农资产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的高效管理,发展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扶持海吉星等企业建立电子化的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借力互联网金融,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力争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农业电子商务企业。